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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样表

一、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1、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关系转移转出申请,领取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不是参保证明或参保明细)(见附件:样表1-2)或者咨询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否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凭证电子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3、由本人或者新用人单位(本人交此凭证给新用人单位经办)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转入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无法提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的情况下,可另外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关系转入申请表》(参加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4、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参保社保地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见附件:附表3)
5、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含个账),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见附件:附表4)
6、待基金到账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记载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完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查询流程:

1、参加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通过“福建12333”个人网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栏查询,或通过“闽政通APP”查询。缴费信息栏选择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原缴费年月)--确认查询(结果是带转移的说明转移成功)。见附件:附表5
2、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通过“福建12333”个人网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栏查询,或通过“闽政通APP”查询。在缴费信息栏选择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确认查询。

表1: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表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表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表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表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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