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附件1)转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福建省教育厅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教育部。 二、推荐人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材料 1. 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2;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3; 3.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4)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推荐材料请于5月26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12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fz@fjut.edu.cn。逾期视为无人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22863084,联系人:高璐、刘小红。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657号)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 附件:3:《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附件5:《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3号)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