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老师参加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6〕1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可选派18名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见附表)。请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填写《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推荐表》和《福建省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并请在1月25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含电子文档发送jfz@fjut.edu.cn)报送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人事管理干部和教务教学管理干部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具有学成归来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副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 3、在我校工作满5年。 (二)专业骨干教师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 的思想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学成归来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重点选派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教师、实验实训教师,优先推荐双师型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3、在我校工作满3年。 二、培训考核 学员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认真完成各培训中心要求的有关作业。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另需提交一份福建工程学院学报格式的心得体会并在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汇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经学校研究确定名单后再通知参训老师办理赴台手续。请所有报名老师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高璐、刘小红、詹友基 联系电话:2286308418960865589(高 璐) 15396014536(刘小红)22863413(詹友基)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月21日
附表: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安排
附件1: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推荐表
附件2: 单位名称(公章): 福建省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
注:请以Excel格式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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