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09〕64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于10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注意要贴上一寸彩照,此表为所有申请人员填写)。由人事处盖章后,个人自行于10月18日~10月23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交费并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此表由人事处统一到附一医院领取; 2、《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一式一份,并将其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此表为所有申请人员填写,); 3、《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四份,此表由闽教人〔2008〕63号文件规定需测试的申请人员填写)。由人事处盖章后发给个人保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4、《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并将其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此表由闽教人〔2008〕63号文件规定需测试的申请人员填写)。 二、于11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注意要贴上二寸彩照);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3、将用2009年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生成的数据库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从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管理”-“数据导出”-“全部数据”-“选择导出花名册字段”-“导出花名册”导出后由人工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格式排版;并将其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均需复印); 6、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统一复印在一张纸上,且注意要复印有效的页面); 8、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上单位和姓名,办证用);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科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成绩单由人事处统一从档案里复印或由个人提供,但其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实习的合格成绩)。 10、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还应提交副教授以上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还应提供所任教的教学单位出具的近一年的任教证明。 三、高师培训中心正在制作2009年暑期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合格证书,证书会在11月份前发给大家。 四、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本部门所有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并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联系人:马春景联系电话:0591-22863042 电子邮箱:mcj@fjut.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09〕64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 4、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列表 5、教师资格认定单机版软件安装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及上报方法 6、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单机版软件 7、无需安装的照片一次性处理软件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9、《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 10、《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1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 1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注: 1、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11月3日前上交的材料按顺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等)上交; 2、将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装进一个信封袋或档案袋。[袋子左上角依次注明:所在部门、姓名、手机号码,及所装内容;若师范教育类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注明(“师范教育类专业”、“副教授”或“博士”)]; 3、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通知或表格可分别从人事处网页“师资队伍—教师资格”和“师资队伍—表格下载—教师资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