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4月29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到我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c@fj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39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39号).doc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