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闽港人才交流与合作,拓展人才培养和智力交流渠道,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闽港人才合作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09〕4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将《福建省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于2009年12月18日之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 1、《关于组织申报闽港人才合作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09〕448号)
2、《福建省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福建省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2009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