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合适人选。并请于2009年9月25日前,将《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表格中的“单位意见”需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填写并盖章)报到人事处师资科且发至rsc@fjut.edu.cn,由学校审核后上报教育厅。
附件:《转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
闽教办合作〔2009〕36号.doc闽教办合作[2009]36号附件.rar
人事处外事办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