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招募2010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招募2010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09〕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选拔工作,并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报到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招募2010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09〕46号) 2009第46号文.rar
外事办 人事处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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