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09/2010学年继续教育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请根据学校发展与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认真制定2009/2010学年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并于2009年5月6日前将《福建工程学院2009/2010学年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表》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rsc@fjut.edu.cn。
附:
《福建工程学院2009/2010学年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表》
人事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