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1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高级研修班的申报和办班工作。于2010年3月22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或《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投标评审书》(一式两份,投标单位处写福建工程学院,封面无需盖章)、及单位同意办班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我处师资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到rsc@fjut.edu.cn。 附件: 1、《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10〕5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申报表》 3、《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投标评审书》 4、“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方案 5、“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实施办法 6、“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推荐表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