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专科专业带头人和高校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于3月12日前将《高等学校普通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表》报到人事处师资科,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至rsc@fjut.edu.cn。 附件: 《关于开展高校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09〕10号) 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高校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高〔2009〕10号 有关高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科专业建设,现决定开展高等学校普通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请你们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普通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高校人才培养基础专业带头人的基本情况表由举办高校负责上报。 高教处联系人:叶峰,0591-22671287、87846780(传真),yef@263.net。 附件:高等学校普通专科专业带头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