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1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高级研修班的申报工作。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有关申报及办班情况报到我处师资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到rsc@fjut.edu.cn。
附件:
《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11〕15号)附件:《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11〕15号).doc闽教办高(2011)15号附件.rar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