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前提
根据学校解聘通知文件(含解聘日期、原因,盖公章),确定离职人员解聘当月社医保费用已缴纳,无欠费记录。
二、社保减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一)线上办理(1-3 个工作日)
登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单位扫码登录-社会保险-参保服务-社会保险减员申请-社保减员申报”。
手动录入离职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减员原因” 选 “解除劳动关系(解聘)”,生效时间填离职当月最后一天。
提交后通过 “用户中心-办理中业务-审核进度查询” 查看结果,审核通过即减员成功。
线上办理业务: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二)线下办理(系统故障等情况)
准备《福建省社会保险人员减少申报表》(盖公章)。
前往属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审核。
线下办理业务: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医保减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不能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理
先登录 “福建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 单位登录”,进入 “参保管理 - 人员减员 - 新增减员”。
输入离职人员身份证号,“减员类型” 选 “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与社保一致。
提交后打印《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盖章)2份,到属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审核通过领取《《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回单1份。
通过 “减员查询” 确认结果,成功则显示 “暂停参保”。
四、注意事项
减员成功后 1-3 个工作日内,登录社医保系统确认离职人员办理结果,相关报表同步人事部门业务存档。
每月 1-25 日办理,逾期延至次月,可能多缴费用;生效当月需正常缴费,次月停缴。
五、关系转移
1、社保关系转移办法
省内转移:福建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仅办理变更登记即可。若离职人员在省内新单位就业,新单位会为其办理社保参保登记,自动接续社保关系;若离职人员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将社保关系变更为灵活就业参保形式,缴费基数、参保险种等可按当地灵活就业政策规定自行选择。
跨省转移:
线上办理:离职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i.12333.gov.cn )或 “掌上 12333” 手机 APP,按系统提示进行身份认证、信息填写,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后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完成转移接续手续,一般在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例如,张三从福建高校离职后前往广东工作,他在广东参保后,通过上述平台提交转移申请,福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张三的参保缴费信息及相关资金划转至广东社保经办机构,广东方面完成接收和录入,张三的社保关系即转移成功。
线下办理:离职人员先在原参保地(福建高校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之后,到新就业地参保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示该凭证,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送联系函,原参保地收到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资金划转至新参保地,整个流程同样在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
2、医保关系转移办法
省内转移:
线上办理:通过 “闽政通” APP,在首页点击【医保服务】,在 “业务经办” 栏目点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省内转移接续申请】;或登录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原参保地等,提交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提交申请后,转出地确认转移信息无误,移交转入地办理,一般为即办件(当天办结)。例如,李四从福州高校离职后到厦门工作,在厦门参保后,通过 “闽政通” APP 提交转移申请,福州医保经办机构核实信息后,当天将李四的医保关系转移至厦门医保经办机构。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用人单位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并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即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跨省转移:
线上办理:同样通过 “闽政通” APP 或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在转移接续手续办理模块中选择【跨省关系转移申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填写转出地等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申请。提交后,转出地经办机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地核对相关信息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若王五从福建高校离职前往北京工作,在北京参保后通过 “闽政通” APP 提交跨省转移申请,福建医保经办机构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王五的医保参保信息及个人账户余额转出,北京医保经办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和账户关联。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并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两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流程对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在确认医保关系转出后将参保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零,并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至转入地,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后,核对无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