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人选,其中青年科学奖1名、教育教学奖1名。各单位可择优推荐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并将审核后的《推荐书》、《推荐人选花名册》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月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1203室,电子文件发至人事处邮箱rsc@fjut.edu.cn。
联系人:傅建清;联系电话:0591-22863042。
附件:通知附件1-6.zip
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3〕9号)
3.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5.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6.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