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3-15      浏览:23

【线下办理】由申请人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线上办理】主要有两种途径,按照要求提供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籍地址、转入转出地等信息即可。
 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