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福建省职工医保待遇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9-29      浏览:2077

1.参加职工医保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2)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3)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4)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基础上,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2.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2022年福建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普通门诊

门诊特殊病种

普通住院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起付线

封顶线

一般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起付线

封顶线

一般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乙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

封顶线

报销比例


起付线

三甲医疗机构

三乙医疗机构

二甲医疗机构

起付线

二乙医疗机构

一级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在职

800

20000

75%

85%

800

高血压及糖尿病封顶线各为6000元,其它特殊病种封顶线140000元(与住院费用合并)。

85%

88%

首次8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递减240元,直至为0

87%

88%

89%

首次6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递减180元,直至为0

90%

92%

94%

14

54

95%


退休

80%

90%

90%

92%

92%

93%

94%

95%

96%

97%


注:1.以上待遇标准自202231日起执行。

2.上表数值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起付线、封顶线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3.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累计)。

4.纳入按病种收付费、DRG收付费的收费标准内的费用,不设起付线,全额纳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由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标准是多少?

    省本级在职职工2022年3月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减半,退休人员按降低1个百分点减少划拨。具体如下:

  (一)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职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由原来的按本人月工资额的1%划入调整为按0.5%划入;

  (二)41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由原来的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划入调整为按1%划入;

  (三)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比例由原来的按本人退休金额的5%划入调整为按本人退休金额的4%划入。

  2023年,省本级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2〕2号)规定,继续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4.年度省本级医保健康体检的具体事项是什么?

    根据《关于调整省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闽医保〔2022〕8号)及省本级健康体检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度省本级医保健康体检的具体事项如下:

    体检标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体检年度男性1000元、女性12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非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健康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不计入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费用累计,不设等待期,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统计。

    体检项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自行选择。

    体检机构:参保人可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具体名单可在“福建省医疗保障”、“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查询。

    零星报销: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因非主观原产生的自费健康体检费用,应及时申请零星报销。所需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有效体检费用票据;③体检总论、费用清单、体检指引单或体检套餐项目单(以上四选一);④本人银行账户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