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政策有关问题解答(2020年9月)
发布时间 :2020-09-23      浏览:236

[主持人:主持人]2020-09-18 10: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请到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罗仁夏处长来到我们的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们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进行在线交流。您好,罗处长,欢迎您!

[嘉宾:罗仁夏]10:0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主持人]10:02

大家都知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块。罗处长能不能简单介绍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由来?

[嘉宾:罗仁夏]10:03

      1999年福建省政府颁布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闽政〔199915号),意味着我省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和启动,也标志着单位医疗保险开始向社会医疗保障转变。2000年开始,全省各地市根据工作部署,陆续推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就是在那个时候建立的。

[主持人:主持人]10:05

那么,参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呢?

[嘉宾:罗仁夏]10:06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购药、住院等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为了用活用好个人账户,2019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19118号),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适用范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以下几类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等非疾病治疗类费用除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费用;在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的费用;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入住医保定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70岁以上患慢性病行动不便、重度残疾患者的床位费。

[主持人:主持人]10:09

可以看出个人账户可以使用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那么在使用功能方面有没有一些突破?

[嘉宾:罗仁夏]10:10

  有的。目前,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滚存结余普遍较多,整体使用效率不高,有些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较多,而有些老年职工则存在不够用的窘境。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老年群体、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个人账户资金多数无法满足医药开支。针对这些现状,我省医保部门对个人账户的使用功能作了拓宽,比如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允许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等,以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主持人:主持人]10:12

您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吗?

[嘉宾:罗仁夏]10:13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通俗地讲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全家共享。此前部分统筹区如厦门市试点开展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仅限于统筹区内实行。我局去年底出台的闽医保〔2019118号文件提出建立个账家庭共济账户,逐步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参保人员的家庭共济。今年上半年,我局又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029号),对家庭共济账户的定义、保障对象、支付范围、资金管理、行为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统筹区对此项工作也比较重视,都在按进度推进落实。

[主持人:主持人]10:15

哪些家庭成员可以建立共济关系?

[嘉宾:罗仁夏]10:16

  参保职工本人建立家庭共济账户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只要是属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都可以申请加入家庭共济,使用共济账户的资金。

[主持人:主持人]10:17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全部划入共济账户吗?

[嘉宾:罗仁夏]10:18

  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首先是保障参保职工本人就医购药的需求。因此,我们对个人账户划入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有一个起划标准,目前规定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今后根据医保基金收支、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状况等情况再适时作调整。

[主持人:主持人]10:19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有哪些用途?

[嘉宾:罗仁夏]10:20

  家庭共济账户和个人账户在资金使用范围和功能拓展方面基本一致,比如按规定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费用、接种二类疫苗和健康体检、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等等。除此之外,家庭共济账户还能用于缴纳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

[主持人:主持人]10:22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从71日正式实施以来,效果如何?

[嘉宾:罗仁夏]10:23

  政策出台以来,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受到一致好评。截至7月底,全省已开通家庭共济账户22970个(其中省内跨统筹区占20%),涉及49176位参保人员,个账资金划拨到家庭共济账户8000余万元,家庭共济账户支出6600多次,总金额260余万元,覆盖了住院、门诊、门特以及药店购药等多项业务。

[主持人:主持人]10:25

  可以说效果是相当不错的。罗处长,我们来看下网友的提问吧。

[嘉宾:罗仁夏]10:25

  好的。

[网友:小懒]10:26

家庭共济账户这么实用,该怎么办理呢?

[嘉宾:罗仁夏]10:27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闽政通APP、微信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等手机应用,便捷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非常简单。凭借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载体,参保人可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有一点要说明下,家庭成员之间只能设立一个家庭共济账户。

[网友:大萌的2015]10:29

一名参保人同时具有个人账户和家庭共济账户的情况下,有没有规定资金使用的先后顺序?

[嘉宾:罗仁夏]10:30

  有的。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用完后才开始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这样的设置顺序较为合理,比较具有可行性。

[网友:冰机灵壶]10:31

今后医保部门对个人账户尤其是家庭共济资金使用的监管会不会更加侧重?

[嘉宾:罗仁夏]10:32

  肯定会的。基本医疗保险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据的地位和观念行为上产生的影响远非20多年前制度建立之初可同日而语,它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安全网。个人账户资金作为医保基金的一部分,关系百姓民生,一旦违规使用将被追究相关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主持人:主持人]10:34

  谢谢罗处长对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的详细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有关我省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欢迎网友们到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查询,还可以关注 “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嘉宾:罗仁夏]10:36

  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感谢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