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职改〔2012〕22号
福建省文化厅职改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改办
关于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职改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新闻出版)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艺术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根据《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人函〔2003〕131号)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省专职从事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艺术管理(演出监督)、美术创作、文学创作、舞台技术、电影放映技术等文学艺术工作的,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职务名称和级别
艺术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美设计师、艺术管理(演出监督)、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技术、电影放映技术。
艺术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四级为初级,三级为中级,一级、二级分别为正高、副高级。其中舞台技术和电影放映技术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舞台技术员(电影放映技术员)、舞台技师(电影放映技师)和主任舞台技师(电影放映主任技师),分别对应为初级、中级和副高级(不设正高级)。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
认真履职,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
2.学历和资历
(1)学历
艺术专业人员正常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其中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电影放映技术的专业人员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专学历以上。
正常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其中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电影放映技术的专业人员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70年以前出生的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戏曲演奏员、舞台技术、电影放映技术的专业人员具备中专学历)以上。
(2)资历
艺术专业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的须在初级专业岗位上履职满3年,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的须满2年;大学专科学历的须在初级专业岗位上履职满4年,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的须满3年;中专学历的须在初级专业岗位上履职满5年。
艺术专业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履职满5年,其中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的须满4年。中专学历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戏曲演奏员的满10年)以上,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履职满7年(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戏曲演奏员的满5年)以上;中专学历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戏曲演奏员的满15年)以上,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履职满10年(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演员、舞台节目主持人、戏曲演奏员的满8年)以上。
3.论文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提交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撰写的艺术总结1篇;晋升副高级的应提交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以来独立撰写并正式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应在省级CN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晋升正高级的应提交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以来独立撰写并正式发表在省级CN专业学术刊物上的本专业论文2篇。论文内容必须是本专业且以独立撰写为准,每篇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4.年度考核
正常申报的专业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其中资历破格晋升的专业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
须有1次优秀以上。
5.继续教育
任现职以来,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6.服务基层和演出量化标准
省属、设区市级艺术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完成服务基层和演出场次的工作量,其中演出人员每人每年服务基层的工作量必须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规定的量化标准;非演出人员的文学艺术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服务基层的各种形式活动,其累计时间每人每年平均不少于20天。
(二)正常晋升条件
编剧
四级编剧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参加剧本创作、改编、整理工作。
三级编剧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创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剧本创作,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创作1部大型或2部小型以上的剧本公开上演或在CN刊物上发表。
二级编剧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创作能力,艺术实践丰富,在
剧(节)目的创作上有所建树,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其代表性剧(节)目作品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对培养优秀创作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独立创作2部大型或1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的剧本
公开上演或在CN刊物上发表,其中有1部大型剧本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剧本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省级剧本创作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一级编剧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不断有精湛艺术水准作品产生,而且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创作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创作3部大型或2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的剧本公开上演或在CN刊物上发表,其中有1部大型剧本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剧本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省级剧本创作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导演
四级导演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参加一
般性节目的导演工作。
三级导演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导演技巧,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独立导演(编导)1部大型或2部小型以上的作品公开上演。
二级导演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有较高的导演技巧,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对培养优秀演艺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独立导演(编导)2部大型或1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的作品公开上演,其中有1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导演(编导)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导演(编导)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一级导演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有高深的导演技巧,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演艺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独立导演(编导)3部大型或2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的作品公开上演,其中有1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导演(编导)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导演(编导)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作曲
四级作曲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独立创作音乐作品。
三级作曲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创作技巧,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 独立创作1部大型或2部小型以上作品公开上演。
(3)专职从事MIDI制作人员,能独立完成2台以上设区市级以上主题文艺晚会的音乐MIDI制作工作。
二级作曲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创作能力,艺术实践丰富,在音乐创作上有所建树,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其代表性音乐作品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对培养优秀音乐创作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独立创作2部大型或1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的作品公开上演,其中有1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作曲(音乐设计)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3)专职从事MIDI制作人员,须独立完成5台以上省、市
级大型主题文艺晚会音乐MIDI制作工作,其中有1台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剧(节)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MIDI制作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MIDI制作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一级作曲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有高水平的创作能力,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作品在社会上有所流传,对培养优秀音乐创作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独立创作3部大型或2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的作品公开上演,其中有1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节)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作曲(音乐设计)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3)专职从事MIDI制作人员,须独立完成10台以上省、市级大型主题文艺晚会音乐MIDI制作工作,其中有1台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剧(节)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或有2台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剧(节)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MIDI制作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MIDI制作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指挥
四级指挥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担任乐队的指挥工作。
三级指挥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指挥能力,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指挥1部大型或2部小型以上的新作品公开上演。
二级指挥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
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的总结,具有较高的指挥能力,有较丰富的训练乐队的经验,能胜任各种风格作品的指挥工作,具有鲜明的艺术特点,对培养优秀指挥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指挥2部以上不同类型、多声部的新作品公开上演,其中1部大型指挥作品获省级剧(节)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指挥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指挥二等奖以上(或有指挥作品进入全国指挥比赛决赛)。
一级指挥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的理论阐述,具有精湛、娴熟的指挥技能,有丰富的训练乐队的经验,已形成自己的指挥风格,能指挥各种风格的歌剧、舞剧、交响乐、大型音乐会演出专场,对培养优秀指挥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指挥3部以上不同类型、多声部的新作品公开上演,其中1部大型或2部小型指挥作品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指挥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指挥一等奖以上(或有指挥作品在全国指挥比赛中获奖)。
演员
四级演员
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根据导演要求,完成演出任务。
三级演员
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有一定的表演技巧,且能在2个以上大型剧 (曲、节) 目中担任本行当的演员。
专职从事舞台节目主持专业的演员,须在设区市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上或省属院团主办的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主持人20场以上。
二级演员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在表演艺术上有所创新,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有较高的表演技巧,对培养优秀表演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是本剧种或本专业知名演员。
(2)业绩要求
戏剧演员:在2个大型或1个大型和2个中型以上的新剧目中担任本行当的带名角色,其中有1个大型剧目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主演节目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声乐演员:有2个以上演唱新作品在多场大型剧(节)目或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声乐演员,其中有1个大型剧(节)目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新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有个人作品进入全国声乐比赛决赛)。
舞蹈演员:有2个以上舞蹈新作品在多场大型剧(节)目或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舞蹈演员,其中有1个大型剧(节)目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新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有个人作品进入全国舞蹈比赛决赛)。
杂技演员:有2个以上杂技节目在大型剧(节)目或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杂技演员,其中有1个大型剧(节)目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节目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有个人节目在全国或国际杂技比赛中获奖)。
舞台节目主持人:须在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区市党委、政府)以上主办的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主持人20场以上,其中有1场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演出奖或设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区市党委、政府)以上主办的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主持人10场以上,其中有1场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演出奖以上,且个人有其它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以上。
一级演员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有高超的表演技巧和独特的表演风格,对培养优秀表演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是本剧种或本专业著名演员。
(2)业绩要求
戏剧演员:在3个大型或2个大型和2个中型以上的新剧目中担任重要角色,其中有1个大型剧目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主演节目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声乐演员:有3个以上演唱新作品在多场大型剧(节)目或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领唱或独唱,其中有1个大型剧(节)目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或有个人作品在全国声乐比赛中获奖)。
舞蹈演员:有3个以上舞蹈新作品在大型剧(节)目或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领舞、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其中有1个大型剧(节)目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或有个人作品在全国舞蹈比赛中获奖)。
杂技演员:有3个以上杂技节目在大型剧(节)目或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杂技演员,其中有1个大型剧(节)目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主演节目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或有主演节目在全国或国际杂技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舞台节目主持人:在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区市党委、政府)以上主办的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主持人30场以上,其中有2场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演出奖以上,或有1场在国家级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主持人;或在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区市党委、政府)以上主办的大型主题文艺晚会中担任主持人15场以上,其中有2场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省级演出奖以上,且个人有其它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以上。
演奏员
四级演奏员
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根据导演或指挥要求完成演出任务。
三级演奏员
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和视奏、合奏能力,能按导演或指挥要求完成任务,且能在2个以上大型作品中担任演奏员。
二级演奏员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有较高的演奏技巧和独特的演奏风格,是本剧种或本专业知名演奏员,对培养优秀演奏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业绩要求
戏曲演奏员(含本剧种特色乐器的演奏员)须在2个大型或
1个大型和2个中型以上的新剧目中担任演奏员,其中有1个大型剧目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民乐或西洋乐演奏员须在2个大型或1个大型和2个中型以上的新作品中担任演奏员,其中有1个作品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一级演奏员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有高超的演奏技巧和独特的演奏风格,是本剧种或本专业著名演奏员,对培养优秀演奏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业绩要求
戏曲演奏员(含本剧种特色乐器的演奏员)须在3个大型或2个大型和2个中型以上的新剧目中担任主要乐器演奏员,其中有1个大型剧目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民乐或西洋乐演奏员须在3个大型或2个大型和2个中型以上的新作品中担任主要演奏员,其中有1个作品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舞台美术设计
四级舞美设计员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参加剧(节)目的舞美、灯光、服装、化妆、音响、道具等创作设计。
三级舞美设计师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有一定的舞台美术创作水平,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在1部大型或2部小型以上公开上演的作品中独立担任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化妆、音响、道具等)。
二级舞美设计师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有较高的舞台美术创作水平,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设计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在2部大型或1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公开上演的作品中独立担任(联合排名第一)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化妆、音响、道具等),其中有1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舞美设计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一级舞美设计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有高深的舞台美术创作水平和独特的设计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设计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在3部大型或2部大型和2部小型以上公开上演的作
品中独立担任(联合排名第一)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化妆、音响、道具等),其中有1部大型或2部小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且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艺术会演或比赛中获个人省级舞美设计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艺术管理(演出监督)
四级艺术管理(演出监督)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有一定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了解艺术生产和组织演出的规律。
三级艺术管理(演出监督)
(1)具有一定的艺术管理和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有一定的经济核算与文案策划能力,有相应的组织演出、演出监督或对表演团体管理的经验,能解决艺术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
(2)较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量化考核标准的指标,积极参与组织、策划艺术生产,参与组织大型展演、展览、学术研讨、艺术产品推介等项目活动。
二级艺术管理(演出监督)
(1)较全面掌握艺术管理专业的系统知识,对艺术管理和相关学科有一定的研究和理论素养,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有相应的经济核算与市场运作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熟练组织演出、演出监督或对表演艺术团体管理的实际经验,能解决艺术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较复杂问题,较熟悉国内外艺术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规律。
(2)很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量化标准的考核指标,能独立组织、策划艺术生产或大型展演、展览、学术研讨、艺术产品推介等项目活动5项以上,其中独立组织、策划、展演的艺术产品获省级综合奖1次或单项奖2次。
一级艺术管理(演出监督)
(1)全面掌握艺术管理专业的系统知识,具有较强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熟悉各类艺术规律,有很高的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熟悉国内外艺术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规律,对剧(节)目的选定和演出有清晰的见解;具备丰富的组织演出活动、演出监督或管理艺术表演团体实际经验并取得很好业绩;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能有效地解决艺术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相应的经济核算能力,在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演出的市场运作、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
(2)全面并超额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量化标准的考核指标,能独立组织、策划艺术生产或大型展演、展览、学术研讨、艺术产品推介等项目活动8项和有独具风格的创新项目
2项以上,其中个人获省级主管部门表彰1次和独立组织、策划、
展演的艺术产品获省级综合奖2次或国家级综合奖1次。
美术创作
美术员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
三级美术师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对本专业有一定研究,对自己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有2件以上作品入选省级的综合展或单项展,或有1件作品在省级的综合展或单项展中获奖。
二级美术师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本专业有较深研究,对自己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作品有较独特的艺术风格,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风格及本专业艺术技巧方面成绩突出,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内美术(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美术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有1件以上作品入选全国性单项展,或有2件作品入选全省性综合展,或有1件作品入选全省性综合展和2件作品入选全省性单项展。其中须有1件作品获全省性综合展二等奖以上。
一级美术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
对本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具有精湛的创作技巧和鲜明的艺术风格,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流派及本专业艺术技巧方面成绩突出,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美术(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界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美术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有2件以上作品入选全国性综合展(单项展),或有1件作品入选全国性综合展和1件作品入选全国性单项展,或有1件作品入选全国性综合展(单项展)和2件作品入选全省性综合展。其中须有1件作品获全国性综合展(单项展)二等奖(或有1件作品获全省性综合展一等奖,或有1件作品被国家级美术专业机构收藏)。
文学创作
四级文学创作
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参加工作1年以上,能参加一般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字)创作和文艺评论等,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文学素养和丰富的生活积累。
三级文学创作
(1)具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对本专业有一定的研究,对自己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理论总结。
(2)创作发表短篇小说或报告文学1篇(5000字以上),或发表文艺评论1篇(3000字以上),或创作发表各种体裁的文
学作品(如诗歌、散文、小报告文学、小评论等)累计10篇以
上。其中须有作品在CN报刊上发表。
二级文学创作
(1)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本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总结,具有精湛的创作技巧和创作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创作人才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2)创作发表2部文学专著(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艺评论等专集,含个人集,每部15万字以上),或创作发表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累计20万字以上,或发表文艺评论累计10万字以上(除上述条件外,作品须在CN报刊上发表累计5万字以上,且有1部中型作品或2篇小型作品获省级创作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创作发表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累计40万字以上;或发表文艺评论累计20万字以上和有作品在CN报刊上发表累计10万字以上。
一级文学创作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专业理论素养,艺术实践丰富,对本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对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具有精湛的创作技巧和鲜明的艺术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培养优秀创作人才起重要的指导作用。
(2)创作发表3部文学专著(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
告文学、文艺评论等专集,含个人集,每部15万字以上),或创作发表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累计30万字以上,或发表文艺评论累计15万字以上。除上述条件外,须有作品在省级CN报刊上发表累计10万字以上,且有1部大型或2部中型作品获省级创作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舞台技术
舞台技术员
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以上,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基本掌握舞台操作技术,了解舞台技术工作规律与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操作技术,能较好地配合演员完成演出任务。
舞台技师
(1)能掌握舞台操作技术,掌握舞台工作规律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本专业技术,能发现并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好地配合演员完成演出任务。
(2)在2部以上大型公开上演的作品中独立担任舞台监督、灯光、音响、化妆、服装、道具、置景、录音、剪辑、字幕等操作性工作,其中有1部作品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设区市级一等奖以上)。
主任舞台技师
(1)全面掌握舞台操作技术、舞台工作规律,精通本专业技术,能周密地做好演出前的准备工作,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演
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能采取有效措施使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出色地配合演员完成演出任务。
(2)在5部以上大型公开上演的作品中独立担任舞台监督、灯光、音响、化妆、服装、道具、置景、录音、剪辑、字幕等操作性工作,其中有1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一等奖或国家级剧目二等奖以上(或2部大型作品获省级剧目二等奖或国家级剧目三等奖以上)。
电影放映技术
电影放映技术员
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以上,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基本掌握电影放映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电影放映技师
(1)熟悉电影放映专业知识,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较丰富的实际操作技能,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技术员工作。
(2)能独立承担本单位专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和效益,且个人须获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单项奖1次。
电影放映主任技师
(1)能全面地掌握电影放映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并能指导电影放映技师和技术员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
(2)能独立主持承担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本专业的
重大技术问题,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显著的成果和效益,且个人须获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综合性表彰2次(或获省级主管部门以上的单项表彰1次)。
(三)破格晋升条件
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申报人员除学历或资历不足问题外,具备“基本任职条件”的其它条件,其个人奖项比“正常晋升条件”规定要求高的方可申请破格晋升,即:除“个人奖项”外,符合“正常晋升条件”中规定的“业绩要求”其它条件的情况下,若取得下列“个人奖项”之一的,可申请破格晋升。
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凡符合下列1至16条之一的,可申请学历和资历双破格的晋升;凡符合下列17至19条之一的,可申请学历或资历破格晋升。
破格晋升中级职称:凡符合下列1至16条之一的低一级奖项的,可申请学历和资历双破格的晋升;凡符合下列17至19条之一的低一档奖项的,可申请学历或资历破格晋升。
1.“文华奖”获得者。
2.“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3.“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奖”获得者。
4.“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奖”获得者。
5.文化部“群星奖”银奖以上获得者。
6.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7.文化主管部门选送并取得重要国际比赛银奖以上获得者。
8.“中华艺文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9.“全国戏剧文化奖”获得者。
10.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综合性剧目比赛获一等奖的主创人员。
11.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长江韬奋奖的获得者。
12.“全国美术展览奖”银奖以上获得者。
13.“全国摄影金像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14.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15.福建省政府主办的“百花奖”一等奖获得者。
16.福建省文化厅主办的全省性艺术专业比赛或华东区六省一市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联办的区域性艺术专业比赛获一等奖的。
17.具有很高的演奏水平,担任乐队首席 3年(破格申报中级的2年)以上的,或担任声部首席5年(破格申报中级的3年)以上的。
18.具有较高的艺术表演水平,多年来一直担任单位的主要演员,近3年来领衔主演过3部(破格申报中级的2部)以上大
型剧目。
19.具有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多年来一直担任单位的主创,近3年来独立创作3部(破格申报中级的2部)以上大型剧目并公演。
四、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
(一)根据《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9号)和《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批准组建艺术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福建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省艺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各设区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艺术专业初、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报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和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具体负责当地艺术部门的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省直二级单位组建初级评委会报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需要成立中级评委会的,经主管厅(局)同意,报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报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福建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建艺术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报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省直单位的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四)申报评审艺术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面试考核答辩。
(五)申报评审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且群众无异议的,所在单位方可推荐报送相应的评审组织。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应延期申报: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在2年内不得再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规定,凡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可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现艺术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年的方能转评,转评后满1年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艺术系列各相近专业间变动工作岗位申报高一级职务的,须经低一级评委会推荐及单位推荐后方可申报变动岗位后的高一级职称。其任职年限从原职称取得之日起计算。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被相应评审委员会否决后,在增加新的材料后,可参加下一次评审。
(四)资历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聘任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资历时间满一半以上。
(五)本实施意见中要求的论文、奖项均为取得现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后发表和获得的。
(六)本实施意见中的奖项(美术奖项另述),是指设区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以及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与省文联等联合主办的艺术专业比赛、展览、会演活动所颁发的奖项。①除文中已注明外,其奖项均指个人独立取得的单项奖(含重唱、重奏、双人舞、三人舞所获得的奖项)。②不设单项奖的大奖〔指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奖(含提名)、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奖、省政府“百花奖”一等奖〕的主创人员(即:出品人、编剧、导演、作曲、指挥、舞美设计、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的第一或第二署名的;主演仅限在演员表上的第一或第二或第三主角),可视同获得相应级别的奖项。③杂技节目和舞蹈节目获奖的,在其获奖节目单上有署名的演员,可视同获得相应级别的奖项。④华东区六省一市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联合主办的奖项视同本文中的省文化厅主办的省级奖。
(七)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或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与文联、广电等部门联合主办的,为新设立的国家级或区域性或省级的艺术赛事奖项,按同级别等同于“本实施意见中的奖项”或“破格晋升条件”中规定的奖项。
(八)杂技演员、舞蹈演员在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以前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国际金银奖的,可作为其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业绩。
(九)美术作品全国性综合展是指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作品展。全省性综合展是指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或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与省文联等联合主办的作品展。全国性单项展是指中国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协会以上的专业机构主办的作品展。全省性单项展是指省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协会、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以上的专业机构主办的作品展。
(十)省委、省政府颁发的专业性奖项可视同文化部所颁发的奖项。
(十一)单位或个人的艺术作品,同一作品若有多次获得奖
项的,在同一人中取其最高奖的一项,不重复计算。
(十二)艺术专业课教师和杂技教练可参加相应专业评审。戏曲、声乐、乐器的专业课教师直接辅导的学生获奖和杂技教练直接辅导的演员获奖,视为直接辅导教师(教练)的业绩,且直接辅导老师(教练)仅限一人。
(十三)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经常化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遵循逐级晋升原则。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可根据闽人发〔2011〕68号文件规定申请参加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评审。
(十四)本文中所述的“以上”均含本数。
(十五)本实施意见未涉及的问题,按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
室的有关文件执行。
(十六)本实施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闽文职改〔1993〕008号文件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十七)本实施意见由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和福建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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