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工资科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4-19      浏览:909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工资科业务流程一览表
序号业务程序所需材料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报到工资报到→填写工资确定简况表→预发工资→收集档案材料→人社厅审批→发放标准工资同时结算预发部分1.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入校前在企业有工作经历的交企业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交明细、离职证明
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两张卡号报给计财处
工资查询:
  1.学校主页→信息门户→财务系统→财务查询系统。

  2.关注“福建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
公积金、98后住房补贴报到→填写公积金情况登记表→缴存公积金1998年12月之后工作的,在入校前有工作经历的出具98后住房补贴相关证明原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根下载证明表格。原工作单位为私企的下载承诺书。
安家费(引进人才)签订合同→档案到校→工资科出函→计财处领取
提供中国银行一类银行卡卡号
住房补贴(引进人才)签订合同→档案到校→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人才引进科登记→工资科出函→计财处领取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提供中国银行一类银行卡卡号
科研启动经费(引进人才)签订合同→档案到校→工资科出函→科研处立项

2收入证明报工号→出具证明除省直公积金或学校模板外,有其他格式要求的,电子档发到rscgzk@fjut.edu.cn或者自带纸质模板工作日随到随开,无需预约
3职务或岗位变动管理系列:任命文→人社厅审批→调整工资
专技系列:聘任文→人社厅审批→调整工资

转系列需要另外向职称科申请同意后发文
4探亲报销携带往来票据到工资科当场填写→工资科审核登记→人事处副处长授权→财务报销差旅报销单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资确定简况表.xlsx

公积金情况登记表.xls

19981201后参加工作人员是否享受公有住房等证明.doc

原工作单位为私企未享受住房补贴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