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春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老师可直接参加认定;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岗前培训合格、普通话二乙及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需要二级甲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方能申请参加认定。已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老师,可同时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3.台籍教师参照编外老师的要求,需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方能申报。
网上报名
请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在4月2日-16日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打印三份)。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1。
三、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需A4纸正反面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填写基本信息、贴一寸照片,4月6日至4月14日自行到指定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或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上午,需空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可由体检中心邮寄或自行取回,邮寄费及体检费自理。此项体检为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不能用其他健康体检替代。
四、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部)在4月12日前将《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交到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fz@fjut.edu.cn邮箱。(如体检报告尚未收到,体检结论先空着)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在4月16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中所要求的材料交到人事处1205办公室(体检表结果未出者,体检表后补)。
现场确认
按文件要求,由我处安排专人将材料送至省教育厅。申请认定老师无需参加现场确认。
六、其他说明
1.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公示及学校出公文,需要较长的周期,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人事处,联系人:刘小红,电话:22863084;
3.请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加入“工院教师资格认定”QQ群,QQ群号为338429661。(不符合此次认定条件的请勿加入)
附件1: 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
附件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4: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和目录
附件5:辅导员相关说明材料模板
附件:6:《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