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福建省本级职工医保网上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1-05      浏览:1945

一、省本级职工医保网上公共服务官方指定平台

1.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专区

2.微信公众号“福建医疗保障”

3.微信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

4.支付宝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

二、准备步骤

1.使用本人手机登录上述医保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2.按系统提示输入必要证件信息

3.进行人脸识别

4.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5.曾在多地参保的人员注意选择对应的地区办理属地医保业务

三、网办业务(以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专区办理为例

(一)职工医保医保转移接续

1.转出人员打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业务经办”中选择“参保凭证打印”生成《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保存图片即可打印。

2. 转出人员打印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凭证

“业务经办”中选择“生育保险参保凭证打印”,生成《生育保险参保凭证》,保存图片即可打印。

3.转入人员申请职工医保关系转入

“业务经办”中选择“转移接续”,点击“转移申请”填入对应信息,提交转移申请。

4.查询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和历史转移记录

“业务经办”中选择“转移接续”,点击“转移流程”查看反馈的转移业务办理信息。

(二)社保卡管理

5.社保卡挂失

“业务经办”中选择“社保卡挂失”,点击“挂失”。

6.社保卡解除挂失

 “业务经办”中选择“社保卡解除挂失”,点击“解除挂失”。

(三)家庭共济账户

7.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业务经办”中选择“家庭共济”,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办理须知》后,点击“创建家庭共济”。进入创建家庭共济功能,填写个人信息,输入划拨金额(最多可划拨金额:医保账户余额-2000元),点击“创建家庭共济关系”。

8.邀请新成员

(创建者)选择“家庭共济”,点击“邀请新成员填写受邀人的身份信息,点击“生成邀请”。等待受邀人同意,通过本机验证或者发送链接邀请验证,邀请者人脸认证通过,即加入成功。

注意:若邀请人拒绝或超过15日未接受邀请则加入失败。

9.划拨共济资金

(共济账户成员)本月未划拨过的情况下,在管理家庭共济页面,选择“共济账户划拨”,输入划拨金额的数值,点击“保存”。

10.移除家庭共济成员

(创建者)在管理家庭共济页面,选择“移除家庭共济成员”,跳转到移除家庭共济成员页面,点击删除,弹出“移除确认”弹窗,点击“确定”删除共济成员。

11.解散家庭共济关系

 (创建者)在管理家庭共济页面,选择“解散家庭共济关系”,填写解散原因,点击“保存”。

12 .成员退出家庭共济账户

(共济账户成员)在管理家庭共济页面,选择“退出家庭共济”,弹出“退出家庭共济确认”弹窗,点击“确定”按钮退出家庭共济。

(四)职工医保参保证明

13.打印职工医保缴费明细

“业务经办”中选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点击“生成医保证明”,按要求验证身份信息,生成《参保证明》,保存图片并打印。

14.打印职工医保证明

“业务经办”中选择“医保证明打印”,输入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生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本明细》,保存图片并打印。

(五)待遇资格认证 

15.待遇资格认证(注:医保经办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要求特定或不特定参保人员进行享受医保资格认证)

“业务经办”中选择“待遇资格认证”,通过身份认证的,可以正常刷卡享受医保待遇,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身份认证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五)医保查询

16.个人医保信息

17.缴费与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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