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做好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0      浏览:457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分为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适用于引进人才(来闽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校工作的人才)和待引进人才(已与我校达成工作意向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申报人需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申报手册(附件1)中规定的认定条件申报手册微信版链接网页https://mp.weixin.qq.com/s/CWZxs-infcJ_DcbGIAmueA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认期自认定单位发文确认之日起计算。认期内,高层次人才取得新业绩满足更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认期满后,若要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须重新认定。原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需重新认定后方可享受晋级奖励等待遇。

二、申报办法

(一)特级人才、A类人才实行线下申报

申报人填写打印《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其中一份申请表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提交近期两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纸质版附件材料(一式2份提供相应原件报所在单位审核),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须提供证件正、反面)。

2.在闽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医社保缴交证明等。待引进人才可在来校后补齐上述材料。外籍人才、海外人才还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或出入境记录。

3.聘用合同、任职文件(证明)。引进人才须提供来闽前工作情况证明,如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原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待引进人才在申请时须先提供意向协议书,来校工作后再补齐上述材料。

4.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论文检索报告等)

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编写目录和页码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佐证材料原件无误纸质附件材料目录页写明“所有证明材料已审核,内容属实”并加盖所在单位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二)B类人才和C类人才实行线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http://fjhnbc.hxrc.com)通过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平台注册帐号后在线填写《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2.学校人事处网络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一式2份,其中一份申请表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报所在单位审核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1份),编写目录和页码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佐证材料原件无误纸质附件材料目录页写明“所有证明材料已审核,内容属实”并加盖所在单位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3.学校人事处收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后予以确认盖章,申报人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进入下一级审核流程。

三、注意事项和其他要求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在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创业大厦斜对面)或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医保缴交证明可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4楼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社保缴交证明可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社会保障大厦1楼东侧大厅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在编人员业务)或2楼大厅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办理非编人员业务)开具。

2.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如需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材料,可通过所在单位联系人与人事处联系获取。

3.已获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认定的如需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需按照上述方法申请。

4.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经费管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最新、符合最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各单位应就申报人申报材料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及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等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填写《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此后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通知随时进行申报认定,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报送。

7.纸质材料报人事处,电子版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近期两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等)各单位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张三等4人-学院”命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fjut.edu.cn

联系人:傅建清、王贵林;联系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7。

附件附件1-4.zip

      1.《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申报手册  

      2.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3.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

      4.一图看懂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人事处  

          2020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