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人选指标
本次下达给省教育厅(含省属各大院校及直属单位)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指标为27名,我校拟推荐候选人1名。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选拔条件
国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选拔工作注重人才的业绩和贡献,向山区、基层一线、企业倾斜。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倾斜。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可优先推荐。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
每个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人选。请各单位审核所推荐的人选申请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闽人社函〔2020〕51号),如(1)人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复印件,需制作封面并装订成册,封面请注明所在学校、姓名等信息);(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电子版本(文件后缀为“•RPU”,并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准确无误,信息采集工具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rst.fujian.gov.cn/下载);(3)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用A4纸,不要装潢)一式三份。并请于3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需推荐申报单位审核)报送至我处,电子文件发至rsc@fjut.edu.cn。
附件: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0〕51号)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0]51号).pdf
2、《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202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情况一览表.doc
人事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