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社保相关工作事项提示
发布时间 :2020-02-19 浏览:167
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办公”相关要求,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控制疫情感染传播,现将我校社保相关工作事项提示如下:
(一)新报到教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相关事项
入编人员:请按附件1《在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需要提交的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打印签字扫描和个人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社保科邮箱。
特别提醒:如有填写曾已缴交过医保社保的,还需上传原医保参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和原社保参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扫描件。
(二)新退休教职工享受社保待遇相关事项
新退休人员申报社保退休待遇,本人填报表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打印签字扫描和10号工行银行卡卡号复印件(注明卡号和开户行名称)扫描件(用以领取养老金)发送至社保科邮箱。
(三)其他业务
教职工的其他相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业务,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的保健业务可在人事处网社会保险栏查看,或与社保科电话联系。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