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万名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8      浏览:965

  

闽委老【2018】16号  

  

各市、县()委老干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要求,深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围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万名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部署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深入推进“我参与、我见证、我助力”为载体的正能量活动,打造我省特色正能量活动品牌,积极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点赞助力。

二、工作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10000名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者。充分组织引导各地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各涉老组织、老年大学、社区离退休干部,本着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工作,成立相关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与助力发展、相互关爱、环境美化、关心下一代、综治维稳、文明交通、爱心帮扶、政策宣传、医疗保健、精准扶贫等活动。

三、活动实施

1.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在4月底前对现有志愿者队伍人数、基本情况等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离退休干部参与到志愿活动中来,5月底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并达到人数要求;根据工作实际,6月举办志愿者服务启动仪式。

志愿者人数分配。福州:不少于1000;厦门:不少于1000;漳州:不少于100;泉州:不少于100;莆田:不少于800;三明:不少于800;龙岩:不少于800;南平不少于800;宁德:不少于800;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少于300;省直单位:不少于1000名。

请各地各单位5月底前将志愿队名称、队长、成员、志愿服务内容进行汇总报送省局研究室。联系人:江晓鸣,联系电话0591-88500072,联系邮箱:yjs885058800163.com

2.活动开展。要根据离退休干部的专长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各志愿服务队要公开服务时间和内容,有条件的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志愿服务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给所在地老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志愿活动时,所在地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派人一同参与活动。

3.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省局也将发挥《福建日报》、《福建老年报》、《福建老干部工作》、“福建离退休干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作用,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宣传发动。

4.总结推广。年底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对各条战线上的志愿者服务队涌现出的最美志愿服务者、最佳服务团队进行通报表扬,与选树最美老干部相结合,将先进事迹、典型做法通过相关媒介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造品牌。“组织开展万名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是今年我省老干部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有效途径。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努力将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成为我省正能量活动品牌。

2.多方联动,形成机制。要加强与各老年社团、工青妇、社区等单位联系,广泛发动离退休干部和其他志愿者共同参与到活动中,寻求活动效益的多方共赢。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机制,如志愿者发放的统一服务队旗、服务卡、档案、各种考核评价机制等,应及时建章立制,以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向规范化机制化方向发展,保障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是志愿服务活动成功与否、成效大小的关键所在。要在各类媒体开设正能量活动专栏,及时总结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长期坚持、成效显著的志愿服务典型事迹和成功做法,引导更多的离退休干部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并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认可,营造新时期志愿助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20184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