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确认刘莞等4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工院职改[2011] 23号
发布时间 :2011-10-21      浏览:159


关于确认刘莞4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根据《关于批准确认皮慧娟等42位同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复[2011]113号),由福建省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刘 莞、邵明、林 琦、陈若莉4同志为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2011831日。



福建工程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