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工作动态】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文职改[2009]19号
发布时间 :2009-10-23      浏览:97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于200912月份召开2009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省职改办和省文化厅职改领导小组联合印发的《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0914号),于2009630日正式下发执行。申报评审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符合闽文职改〔2009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二、时间安排。2009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于200912月底召开,请于20091215日之前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至20091231日止。

三、须提交的评审材料及要求:

1、各设区市、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和文化厅直属各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需报送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①学历证书、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聘任证书、④获奖证书、⑤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⑥任现职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等。

5、单位推荐意见书一式10份。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10份。

8、《参加面试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10份。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各1份,其中作为“代表作”的一式10份(复印件)。

10、提交的论文应有封面、封底、目录,若仅提供编辑部门采稿证明的不予认可。

11、前述第4项的复印件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并需注明“属原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以示负责。前述第2356789项的为正式材料,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12、所有申报材料打印、复印的统一用A4纸。

13、凡要求报送10份的,先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参加面试人员简明情况表》、《单位推荐意见》、《业务自传》、《论文代表作》顺序装订成9册,后将正式材料的一份合并到前述第1-4并按顺序用长尾夹夹好成册、装袋。

14、前述第2378等项的“表或册”可从省文化厅网站上下载,并按照“表或册”内容要求填写清楚,制作打印完整后方可报送。并以每位申报人员为单位进行打包制作成WORD电子文档传至wh87118@126.com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含7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经过所在单位职称领导小组评议研究后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并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经审核,符合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应参加面试考核。所有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刘国风

联系电话:0591-87118160

通讯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15号福建省文化厅职改办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文化厅职改领导小组



〇〇九年十月十六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20091016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