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校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原则上仍按照闽工院职改〔2008〕18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晋升或转评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含任职年限、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继续教育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3.申报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晋升高等学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5.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均须附上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和论文(中国知网或万方)的检索证明。
三、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评审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业绩;对申报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察其管理工作实绩。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闽工院职改〔2008〕17号文件要求评议推荐本单位参评人员,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对评审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组织评审部门。本次评审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1月6日前,申报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如实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申报简表》,所在单位根据相关系列的评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签注意见盖章后交人事处职称科,并领取相关材料。申报人员如有外语免试,请提交《外语免试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
2.1月6日下午2:30,进行2012年职称申报的政策解答、材料填写指导。地点:南校区E2-307;参加人员:申报人员和各院、系(部)职称工作人员。如因监考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可致电22863043咨询。
3.2月23日前,申报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后,向校职改办提交评审材料和任职资格预审表。校职改办审查核对和整理所有申报材料后,提交学校相应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4.4月5日前,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经单位评议推荐后,各院、系(部)向校职改办提交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推荐表(教师系列)以及讲师任职资格预审表。校职改办审查核对和整理所有申报材料后,提交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其他事项
1.2012年高校教师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须填写的电子表格见附件2。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均须本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申报讲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向学校提交近一年任教课程教案。
4.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附件:
1、2012年高校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2、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相关电子表格(另附压缩文件)
福建工程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中(初)级 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主送:校内各有关单位
抄送:人事处、校办、校档案室存档
福建工程学院职改办2011年12月29日印
附件1:
2012年高校教师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各一式3份(不放入档案袋,在附件2中)。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到人事处师资科补办)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用钢笔填写,须贴照片,校职称科网站http://rsc.fjut.edu.cn/News_View.asp?NewsID=1157有电子表格,可预填);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部门公章;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到人事处职称科办理续聘手续);
6.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
7.教师资格证书(仅限教师,复印件);
8.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
(1)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仅限教师);
(2)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仅限教育管理人员);
9.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证书(限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复印件)
10.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及成绩单(仅限教师,复印件);
11.参加社会实践一年以上证明(仅限教师,原件);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本职工作情况:
(1)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2)业务自传(仅限实验技术人员);
(3)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14.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
(1)论文、著作(原件,附期刊和论文的网上检索页)
(2)科研成果(科研、教研项目的立项书、结题报告等,复印件,须由项目管理部门确认盖章);
15.近一年教案(仅限教师,装订成册)
16.材料清单(贴于评审袋表面)
17.《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限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分系列汇总)、《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限教育管理人员,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电子邮件至zhuzy-19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