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玲等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工院职改[2011] 27 号
发布时间 :2011-12-27 浏览:175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经研究,同意林玲同志转定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转定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同意姜凤娟同志转定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转定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同意郑怀远同志转定为图书资料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转定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 福建工程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