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
发布时间 :2011-05-19 浏览:45
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
教育部自2009年开始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的高学历中小学教师。今年将有首届学生毕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鉴别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标准:
1、2009年及以后的每年9月份入学,全日制学习三年,一般在7月份毕业。
2、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见附件一(证书式样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
3、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毕业生。(具体名录将另行提供)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1年4月14日
附件一: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