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评优评先】关于做好2012年度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04      浏览:130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012年度全省计划资助12名海内外引进的领军人才和12名取得突出成绩的我省高校现有高端人才。我校推荐人数不限。申报人选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资助条件(见附件1:闽教人〔2012103号文件),其中,引进领军人才指2012年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到我省高校工作的;现有高端人才指2012年以前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在2012年获得重要奖项、资助或入选重大人才计划。

申报人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要求如下:

(一)《福建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附件3,一式10份)。

(二)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1份)。

1.申报海内外引进领军人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高校提供的在编在岗证明,海外引进的可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不超过5篇)、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6)获得重要奖项、重要资助或入选重大人才计划的证明材料;

7)主持(参与)过的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8)其他在申报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2.2012年度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可直接申报2012年度海内外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只须提供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证明材料。

3.申报高校现有高端人才的,只需提供与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获奖或入选证明和所在高校工作(在编在岗)证明,其他附件材料可不提供。

(三)《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附件4,一式1份)。

(四)《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成册,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编写目录和页码。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就申报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学术地位与影响等方面提出推荐意见(附件6),于3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处师资科(附件材料采用PDF格式,并以压缩包方式报送)。

联系人:傅建清,电话:22863042,邮箱:rsc@fjut.edu.cn


附件:附件.zip

1.《福建省高等学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闽教人〔2012103号文件)

2.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号)

3.《福建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

4.《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5.《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6.《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单位推荐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4




注:“双肩挑”人员由所属院系(部)负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