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012年度全省计划资助12名海内外引进的领军人才和12名取得突出成绩的我省高校现有高端人才。我校推荐人数不限。申报人选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资助条件(见附件1:闽教人〔2012〕103号文件),其中,引进领军人才指2012年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到我省高校工作的;现有高端人才指2012年以前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在2012年获得重要奖项、资助或入选重大人才计划。
申报人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要求如下:
(一)《福建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附件3,一式10份)。
(二)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1份)。
1.申报海内外引进领军人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高校提供的在编在岗证明,海外引进的可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不超过5篇)、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6)获得重要奖项、重要资助或入选重大人才计划的证明材料;
(7)主持(参与)过的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8)其他在申报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2.2012年度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可直接申报2012年度海内外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只须提供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证明材料。
3.申报高校现有高端人才的,只需提供与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获奖或入选证明和所在高校工作(在编在岗)证明,其他附件材料可不提供。
(三)《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附件4,一式1份)。
(四)《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成册,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编写目录和页码。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就申报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学术地位与影响等方面提出推荐意见(附件6),于3月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处师资科(附件材料采用PDF格式,并以压缩包方式报送)。
联系人:傅建清,电话:22863042,邮箱:rsc@fjut.edu.cn。
附件:附件.zip
1.《福建省高等学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闽教人〔2012〕103号文件)
2.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8号)
3.《福建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
4.《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5.《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6.《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单位推荐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4日
注:“双肩挑”人员由所属院系(部)负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