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修班的选题和申报工作,请于2009年2月26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rsc@fjut.edu.cn。联系电话:22863042,联系人:杨明华。
附件:《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9]3号)
人事处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9〕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努力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度高级研修班计划的申报工作。
一、研修班选题重点
(一)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围绕我省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等领域的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去年我厅审定下达的各分领域专业科目培训计划,研究提出研修专题。
(二)适应我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研究确定研修课题。
(三)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重要理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修活动。
二、研修对象与形式
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对象,并与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相结合。为保证培训质量,研修班每一班次的学员一般不超过40人,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面向农业专门人才组织举办的研修班,在办班时间及参训对象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研修班可采取专题讲座与学术交流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体研讨相结合,讲授与实地考察、技术咨询、技术诊断相结合等形式进行。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是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研修班的选题和申报工作,并于2月底前将办班计划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报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人:连长梠,联系电话:0591-87833920、87833947。
(二)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高级研修班计划,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从中择优选定部分班次作为重点示范班,其余作为普通班,一并下达执行。同时,我们还将从中选择1—2个研修班作为全国高级研修班计划,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申报推荐。
对经批准并按规定举办的高研示范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人事厅将根据办班人数、时间和授课人员的层次等,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三)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164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本次申报的高研班计划,还需另行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登记并公布。
附件: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课题名称 | |||
主要内容及 目的、意义 | |||
主讲人姓名 单位 职称 | |||
研修方式 | |||
承办单位 | 学员人数 | ||
计划办班时间 及天数 | 计划办班地点 |
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