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9 浏览:2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我校现开展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2、选派专业:优先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支持的重点专业、关键领域,同时考虑我校基础学科、人文学科建设。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近两年内没有留学经历。
2、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3、必须有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国外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
4、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三、组织实施
1、各单位应从人才强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选派青年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留学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第二批留学选派推荐工作。
2、继续重点支持依托教学、科研项目及课题进行选派;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分批次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支持选派实验骨干技术人员、双语教师出国研修。
3、各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研修计划进行认真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要求提交《院系推荐意见表》和《专家评审意见表》。
4、个人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20-24日,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须按照附件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扫描上传。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www.csc.edu.cn/Chuguo/ad888572575c4b6486027ddbb6e68337.shtml。“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应为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或由我校科研处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申请纸质材料不需提交。
四、注意事项
根据第一批评审、选拔情况,务请教师注意以下事项:
1、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2、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国外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单位的申请。
3、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研修计划包含以下内容:⑴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⑵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⑶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⑷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⑸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⑹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⑺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⑻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4、外方邀请信需为正式签署函件,有明确留学时间或期限、留学身份和研修内容等。
5、附件上传时,注意检查与申请表填报信息是否一致,保证邀请信与申请留学院校、身份证与填报出生日期等的一项性,避免被淘汰或不能派出。
6、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在网上填报前,申请人必须将拟填报材料报保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按照相关要求报名。上传各类获奖证书及补充材料复印件时,必须将涉密型号、项目编号等一律隐去。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各院系(部)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10日前 | 各院系(部)统一报送《院系推荐名单》、《院系推荐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fz@fjut.edu.cn。 |
9月11日~9月18日 | 申请人准备需要扫描上传的材料 |
9月20日~9月24日 | 申请人网上报名 |
9月25日~9月27日 | 人事处网上审核材料 |
9月28日~9月29日 | 人事处网上填报推荐意见 |
10月8日~10月11日 | 人事处准备材料,向基金委提交 |
请申请人和各院系(部)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准备材料,逾期未能提交者,将不再考虑审核和选拔。
联系人:高璐 联系电话:22863084
E-mail: jfz@fjut.edu.cn。
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