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福建理工大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23-01-06      浏览:2104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引进人才应聘表.doc

附件2:闽江学者申请表.docx

福建理工大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启事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设岗学科

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化学、系统科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不接受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从省外应聘到我校工作未满1年(截至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的除外。

5.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学科专业、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专业及港澳台地区特别优秀人选,可适当放宽年龄等要求。

6.国(境)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且达到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7.学术造诣较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发挥引领和关键作用,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8.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签订聘任合同后半年内须到岗工作。

三、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特聘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安家费(含租房补贴)不少于3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7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75万元,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二)讲座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为团队提供3010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每人每月人民币2万元的讲座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从学校人才招聘网页下载填写《福建理工大学引进人才应聘表》、《闽江学者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论著目录、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证明)、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寄我校人事处。(常年接受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联系人: 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              真:0591-2286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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